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0

160.后来,我与这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宇宙星球 #54

54.我还被指示想法

54.我还被指示想法如何通过脸来表达。爱之情感通过面部表情及其变化显现,想法则通过它们内在形式的变化来表达。不过,要充分描述它们是不可能的。木星居民也使用有声语言,只是听上去不如我们的大声。这一种说话方式辅助那一种说话方式,面部语言将生命赋予有声语言。

我被天使告知,在每个星球上,所有人最初的语言都是通过面部表情来表达的;它发源于两个区域,即嘴唇和眼睛。这种语言之所以是语言的最初形式,是因为脸是为了描绘人的所思所愿而形成的。因此,脸被称为心灵的形像和标志。另一个原因是,在上古时代,或最早的时代,诚实要求人所愿的要从脸上显现出来,没有人不想或不愿这么做。因此,心灵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想法也能生动而充分地展示出来。这使得许多事可以说以可见的形式同时显现在眼前。所以,这种语言要比有声语言好得多,正如视觉比听觉好得多,或看风景比听风景,或通过口头描述理解风景好得多。他们还说,这种语言与天使的语言是一致的;在那些时代,人类习惯与天使交流。事实上,当脸在说话,或心灵透过脸说话时,天使的言语直达人里面的终极属世形式;但当嘴口通过话语说话时则不然。谁都能理解,上古之人不可能拥有有声的语言,因为语言的话语并非直接被注入人,而是需要被发明出来,并适用于他们;这种事只能随着时间推移才能完成。

只要人们持守诚实和正直,这种语言就会保留下来。但是,一旦人们开始想一套,说一套,也就是当人们开始爱自己而非他们的邻舍之时的情形,有声语言就开始发展起来,而脸要么什么也表达不出来,或保持沉默,要么就说谎或掩饰。因此,脸的内在形式发生改变,收紧并变硬,而且开始变得几乎没有生命。而它的外在形式被自我之爱的火所点燃,开始在人们眼前看似生动起来。因为人的眼睛看不见藏在下面的生命缺失,只有天使才能看到,因为他们能看到内在。这就是那些想一套、说一套之人的脸。如今被误认为机智或谨慎的掩饰、伪装、狡诈和欺骗就造成这种后果。但在来世,情况就不同了;那里不允许说一套、想一套。事实上,在来世,言语和思维之间的分歧在每一句话中都能被清楚发觉;并且一经发现,那个显出这种分歧的灵人就从社群被逐出,受到惩罚。后来,就用各种方法把他带回照自己所想说话,照自己所愿思考的状态,直到他拥有一个不分裂的心智为止。结果,他若是良善,就意愿善事,并出于良善思考、谈论真理;若是邪恶,就意愿恶事,并出于邪恶思考、谈论虚假。在这一切实现之前,善灵无法被提入天堂,恶人也无法被投入地狱。这是为了确保地狱只有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天堂只有良善和良善的真理。地球上的上古之人能凭借内呼吸用脸和唇说话(AC 607, 1118, 7361)。其它一些星球的居民拥有类似的说话方式(AC 4799, 7359, 8248, 10587)。关于这种说话方式的完善和卓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7360, 10587, 10708)

属天的奥秘 #6203

6203.来自地狱的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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